第(3/3)页 果然,岩壁下方,有一个半人高的小凹洞。 耿向晖从背包里拿出火柴和一小块用油浸过的布条,又在附近找了些干柴。 很快一堆篝火就在洞口升了起来。 火焰的热气驱散了寒意。 耿向晖把那只兔子和野鸡,利索地剥皮开膛,用雪搓洗干净,架在火上烤。 等上了半个小时,肉香味就飘了出来。 白国华坐在火堆旁,脱下鞋,烤着脚。 他看着忙碌的耿向晖,心里感慨万千。 这个女婿,沉稳能干有担当,比他想象的要强太多了。 “向晖,这肉差不多了吧?” 白国华搓着手,肚子不争气地叫了一声。 耿向晖用刀尖戳了戳焦黄的兔腿,点了点头。 “可以了,爸,您先吃。” 他撕下一条最肥的兔腿递过去。 白国华刚接过来,还没等送到嘴边。 “嘿,哥几个,闻着味儿没?有肉香!” 一个粗狂的男人的声音从洞口不远处传来。 紧接着,是踩雪的咯吱声渐渐走近。 白国华拿着兔腿的手,停在了半空中,警惕地看向洞外。 耿向晖的眼神,也冷了下来。 他不动声色地将身边的猎枪,往自己这边挪了挪。 火光映照下,三条汉子从林子里钻了出来。 为首的是个瘦高个,国字脸,鹰钩鼻。 他身后跟着两个壮汉,都背着土枪,腰里别着砍刀,满脸的风霜,看着就不是善茬。 三人的目光,先是被篝火上的烤肉吸引,随即,就死死地黏在了爬犁上那头雄壮的梅花鹿上。 “呦,哥们儿,发大财了啊!” 为首的瘦高个,脸上挤出个笑,走了过来。 他一边说,一边毫不客气地在火堆旁蹲下,伸出冻得通红的手烤火,眼睛却还在那头鹿身上打转。 白国华站起身,挡在了爬犁和那几个人中间。 “几位,有事?” 瘦高个瞥了他一眼,没把他这文质彬彬的老头放在心上。 “老哥,别紧张。我们是隔壁红松村的,赶冬荒,进山碰碰运气,转悠两天了,净是兔子狐狸,也没见着个大货。” 他叹了口气,显得很是可怜。 “这不,闻着肉香就过来了,想跟哥们儿你讨口热乎的吃。” 第(3/3)页